参与六合彩聚众赌博,能争取到缓刑吗?

本案例已脱敏处理,不影响法律要点表达
胡明波律师
胡明波 合伙人、监事会主任 · 北京盈科(荆州)律师事务所

相关领域:赌博罪

办案结果

参与六合彩聚众赌博被指控犯赌博罪,最终被告人获得缓刑结果。本案由胡明波律师在湖北荆州担任指定辩护人,围绕被告人地位作用、认罪认罚展开辩护。

案情回顾

被告人艾某、严某二人在荆州荆州区的家中,2016年至2019年4月期间,以竞猜“香港六合彩”的方式聚众赌博,接受周边居民投注,从中非法获利,累计收取参赌人员赌资50余万元。2019年4月公安机关查获该聚赌点,当场抓获二被告人,查获用于赌博的物品及作案手机。公诉机关以赌博罪向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指控二被告人犯赌博罪。

本案争议焦点

本案争议焦点为:被告人严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如何认定,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。本案中严某参与犯罪较晚,其作用相对较小,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,能否对其适用缓刑是本案核心争议。

办案思路与辩护亮点

胡明波律师接受指定辩护后,详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,核对了在案证据,梳理出本案的核心辩护方向:被告人严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,符合社区矫正条件,应当争取对其适用缓刑。胡明波律师提出:被告人严某起初未参与犯罪行为,其在本案中处于辅助性地位,结合其认罪认罚的情节,符合缓刑适用条件,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。相关辩护意见中的合理部分被法院采纳。

“对老年被告人而言,结合其身体状况、认罪态度,争取缓刑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。”胡明波律师在办理该案时指出。

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

案号:(2020)鄂1003刑初95号
案由:赌博罪
审理法院: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20年8月10日
判决结果:被告人严某犯赌博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: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: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: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宣告缓刑,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应当宣告缓刑:(一)犯罪情节较轻;(二)有悔罪表现;(三)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(四)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
实务建议

胡明波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:涉嫌赌博罪被追诉后,应当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配合司法机关调查,自愿认罪认罚,这是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前提;如果属于共同犯罪,如实说明自身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,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量刑情节,更有利于获得从宽处理。

常见疑问

涉嫌赌博罪就一定会被判实刑吗?

并不是所有涉嫌赌博罪的被告人都会被判处实刑。只要符合法定的缓刑适用条件,比如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危险、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,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宣告缓刑。

认罪认罚会给量刑带来什么影响?

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,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,对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理有重要帮助。

本文由胡明波律师分享其亲自代理的案件,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。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,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,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

胡明波律师 证号 142102009103383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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